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委):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近期,省农业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暗访督查和监督抽查工作,从暗访督查和监督抽查情况看,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依然较多,形势比较严峻。国庆期间是农产品上市旺季,农产品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集中,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工作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各地要结合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农资经营门店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下同)为重点,加大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力度。要进一步规范农资门店经营行为,督导农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合理购买和使用农药,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和不按农药标签规定的防治对象超范围使用农药行为。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本地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监管。要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行为,督促本地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依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
(三)扎实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和收贮运环节监管。各地要重点抓好“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和市级以上农产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实施工作,推动标准化生产记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和产地证明、包装、标识等四项要求落实到位。凡未实行产地准出制度的,限期责令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依法处置。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各地要根据国庆期间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特点,针对本地生产的重点品种,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监测禁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查处,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三、抓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保障通讯、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如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异常事件,务必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和省农业厅,同时快速妥善处置,正确引导舆论宣传,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省农业厅值班电话:027-87874666,手机:13135688231、13707193278。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